「獎與罰」小朋友‧「出事啦」Q & A

「獎與罰」小朋友‧「出事啦」Q & A

 家長:我小朋友現時7歲半,但她洗澡時往往花上很長時間,於是乎我就訂下了一條規矩,如果洗澡超過20分鐘的話就要罰$5。但有次姨媽來我家作客,她洗澡時超過了20分鐘,囡囡居然直接向姨媽罰款$5。當我向她表示姨媽是客人,不能罰的時候,她就表示不公平,請問我可以如何處理?

 狄生:其實囡囡懂得用同一個邏輯去對待姨媽證明她是很聰明的,這是值得嘉許呢!反而問題是在於罰款當中,洗澡是輕鬆的生活事,不用太過拘謹,即使是希望她有改善,可以將懲罰轉為獎勵,譬如:囡囡在5分鐘內完成洗澡就可以得到$5 (其實不宜用金錢作獎與罰)。正如我之前所說的負面推動力和正面推動力的道理一樣,只要子女有進步就可以給予獎勵,以獎勵去改善既有行為。

 家長:我囡囡今年11歲,每次想她自己執書包及洗澡都要講好幾次,去到最後總是要我發惡她才會去做,想問問有甚麼改善方法?

 狄生:這個狀況正如之前我所講「阿仔你沖澡未呀」的例子一樣,當子女習慣了父母發惡才去洗澡,他自然會去到最後一刻才去洗澡,對改善行為是沒有幫助的。要改變囡囡的行為最好就要用正面的方法,當囡囡願意執書包、洗澡時就多加鼓勵,讓她持續進步。

 家長:我囝囝今年7歲,我都嘗試過獎勵,但有點擔心獎勵最終會變成依賴或貪心,因為囝囝有時候都會問:「媽咪,我做完呢件事,我有無獎架?」

 狄生:對小朋友的獎勵未必次次都用物質去滿足,小朋友只是7歲,其實對物質的需求不算太高,有時候可以用其他方法去獎勵,例如可以將去哪裡吃飯的決定權交給囝囝,由他話事,這可讓小朋友不致沉迷於物質的慾望。

節錄:狄志遠博士《點樣「講」?亞仔亞女先至『聽』」講座》/ 撰文︰黃雋彥

「獎與罰」小朋友‧「出事啦」Q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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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志遠博士
狄志遠博士 4 posts

現任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總幹事、香港家庭教育學院總監、禁毒教育及宣傳小組委員會主席、香港電台節目顧問團成員;更為多間報刊的專欄作家、在電台及電視台主持親子及教育節目。亦經常參與不同傳媒機構的時事評論節目及社會團體舉辦的公開論壇。出版書籍包括:《望子成龍‧家長心事》、《親子點狄》、《CEO家長》、《做個CEO家長》等。 http://gtc.elchk.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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